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協議
尊敬的客戶:
為了維護您的權益,請在簽署《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定”)前,仔細閱讀本協定各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 如您有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向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諮詢,或者諮詢您的律師和有關專業人士。 如需進行業務諮詢或投訴,請撥打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客服熱線:95580。
本協定是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行”)與數位人民幣錢包用戶(以下簡稱“用戶”或“您”)就錢包快付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的使用等相關事項所訂立的有效合約。為了保障您的權益,在同意本協定之前,請您仔細閱讀本協定的全部內容。 您在錢包快付開通頁面,輸入錢包支付密碼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本協定的全部內容,願意遵守本協定的全部約定。 如果您不同意本協定的任意內容,或者無法準確理解我行對協定條款的解釋,請不要進行後續操作。
一、服務介紹
1.1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是指您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與接入我行數位人民幣錢包快付的協力廠商平臺帳戶進行綁定,當您需要在協力廠商平臺進行支付時,授權協力廠商平臺在一定限額內向我行發送扣款指令,我行即可在不驗證您的支付密碼、簡訊驗證碼等資訊的情况下,根據協力廠商平臺的指令從您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扣收並劃轉指定款項至協力廠商平臺指定的數位錢包。
1.2您理解並同意,我行有權根據業務運營的調整需要,修訂本協定的內容,並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提前通過我行官方網站公佈最新的服務協定,您應關注並瞭解我行發佈的最新服務協定。 若您無法同意修訂後的協定內容,您有權通過數位人民幣APP、協力廠商平臺等通路停止使用相關服務。
二、本服務的功能
2.1本服務涉及協力廠商平臺,如協力廠商平臺對支付限額、支付鑒權等支付規則有相關要求,您應在遵從我行支付限額、支付鑒權要求的基礎上,同時遵從協力廠商平臺的支付規則。
2.2您可以在錢包快付管理相關頁面査詢您已開通錢包快付服務的協力廠商平臺資訊,您也可以通過數位人民幣APP、協力廠商平臺等通路關閉本服務。 關閉後您將不能通過錢包快付服務進行數位人民幣交易。
2.3本服務不收費,如後續有收費項目產生,我行將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提前在我行官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您收費標準及收費時間。
三、本服務的使用
3.1您在此同意並確認,使用本服務的意思表示出自您的真實意願; 同時您對使用本服務過程中發出的指令的真實性及有效性承擔責任,該指令視為您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可變更或撤銷。 您承諾我行依照您的指令進行操作的風險由您承擔,因我行過錯依法應由我行承擔的除外。
3.2因提供錢包快付服務需要將您的數位人民幣錢包與您在協力廠商平臺的個人帳號進行綁定,您接受本協定後,即視為同意並授權該協力廠商平臺(聯繫方式見官方網站)從我行獲取您的數位人民幣錢包注册手機號、錢包編號後四比特、錢包等級,用於錢包快付服務。 我行會要求協力廠商平臺依法使用您所授權的資訊,並對您的資訊保密。
3.3您承諾不會利用本服務從事任何非法的或違反本協定目的或者侵犯其他協力廠商權益的行為,否則我行有權單方面終止提供本服務,並不承擔任何責任。 若因您違反上述協議約定,給我行造成損失的,您應按照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3.4您授權協力廠商平臺向我行發送扣款指令,並授權我行根據協力廠商平臺的指令從您郵儲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扣收並劃轉指定款項至協力廠商平臺指定的數位錢包。
3.5您在此同意並確認,如因您本人錢包餘額不足,或因被解綁、凍結、註銷等您自身過錯導致無法扣收上述款項所造成的經濟糾紛或違約責任等由您本人承擔。 因不可歸責於我行的事由,導致的不能及時劃付款項、劃賬錯誤等責任與我行無關。 您確認,因協力廠商平臺原因導致您遭受經濟損失的,請您與協力廠商平臺自行協商解决。
3.6您在此同意並確認,“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是我行為您提供的增值服務,使用本服務是您的真實意願,您對使用本服務過程中發出指令的真實性及有效性承擔責任。 因我行過錯依法應由我行承擔的損失及責任除外。 若您對使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的具體業務類型及交易金額有抗告,或因您購買商品或服務而與協力廠商平臺產生任何糾紛,請自行與協力廠商平臺協商處理或與其通過司法途徑解决。
3.7為了履行法定義務,防範風險,保障您的資金安全,您同意並授權協力廠商平臺從我行獲得您的數位人民幣錢包開立時的IP地址、數位人民幣APP生成的用戶唯一標識用於風險識別。 我行對您使用本服務進行支付時的場景、資金通路、支付額度等進行限制,您均予以理解和接受,具體限制以頁面提示為准。 我行有權根據反洗錢、反欺詐等風險控制需要降低您的交易額度,您均予以理解和接受。 但我行不會未經您的同意提高您自行設定的交易額度。
3.8除本協定另有規定外,我行在提前通知您或在網站公告的情况下,可以單方面終止向您提供本服務,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除非法律規定我行應當賠償。 我行在終止提供本服務後,若發現您之前存在違法或違反本協定目的的使用行為,給我行造成損失的,我行仍可據此要求您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並保留通過司法途徑予以解决的權利。
3.9您應妥善保管您的身份資訊、錢包資訊、密碼及手機。 如您洩露錢包資訊、錢包支付密碼或其他個人身份資訊,可能存在資金風險,您可以通過數位人民幣APP、協力廠商平臺等通路關閉本服務。
3.10您應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取得資料的合法性負責,同意我行將上述資料、資訊用於反洗錢、反電信網路詐騙等風險管理。 您不得利用本服務及相關款項進行洗錢、恐怖融資和電信網路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在數位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存續期間出現監管機關規定或我行判別認定的風險特徵時,我行有權進行盡職調查,必要時中止或終止本協定。
四、隱私保護
4.1我行重視保護您的隱私,您的個人隱私資訊將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個人信息保護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五、協議生效
5.1本協定自您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協議》”,輸入錢包支付密碼成功開通相關服務時生效,依據本協定的約定而進行的全部授權亦同時生效。 您的全部授權在我行收到您通過數位人民幣APP、協力廠商平臺等通路遞交的解除本協定的申請時終止,在終止之前我行依照您的授權進行操作的風險由您自行承擔,因我行過錯依法應由我行承擔的除外。
六、其他
6.1為了進一步改善用戶體驗,我行將會持續更新服務,為用戶提供版本陞級、功能陞級、規則陞級等服務和內容的更新,本協定也可能會隨之更新,更新內容將於公佈之日起生效。 如果您不同意我行對上述內容所作的修改、修訂或解釋,您應立即停止使用本協議約定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 一旦您繼續使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位人民幣錢包快付服務”,視為您理解並接受我行對上述內容的修改、修訂或解釋。 如果更新的內容涉及您的主要權利或責任,我們會以公告或通知等管道向您進行提示。
6.2雙方在履行本協定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决。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3請您注意,本協定下涉及的通知、函件等以及因本協定進入調解、訴訟或仲裁而涉及的各類文書可通過電子(如簡訊、電子郵箱、微信等)、線下等管道進行送達,電子送達與線下送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送達地址以您在我行系統留存的資訊為准,送達地址如有變更的,請您及時將變更後的送達地址通過書面/電子銀行/客服電話等管道告知我行,修改送達地址未及時告知我行的,以原送達地址為准; 修改送達地址並告知我行後,以新的送達地址為准。 如因您提供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未告知、拒絕簽收,導致相關文書未能被您實際接收的,專人送達的,送達人可採取拍照、錄影管道記錄送達過程,並將文書留置,文書留在該地址之日為送達之日; 若使用郵寄送達管道,以文書被退回之日為送達之日; 若使用電子送達管道,以送達資訊到達電子送達地址所在系統為完成有效送達。 若您與我行因本協定進入調解、訴訟或仲裁,法院可採取電子或互聯網等現代管道開庭審理案件,並採取本協議約定的管道向您送達訴訟文書、發起支付令或提起訴訟。
6.4本協定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法律無明文規定的,應適用我行製定的業務規則和通行的商業慣例。 本協定未規定部分依照《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服務協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個人信息保護政策》及相關附屬規則予以履行; 本協定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數字人民幣錢包用戶服務協議》及相關附屬規則相衝突的,以本協定為准。
客戶聲明:貴行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相關條款(特別是含有黑體字標題或黑體字文字的條款),應我方要求對相關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說明,我方已經知悉並理解上述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