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小额免密支付服务协议
尊敬的客户: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协议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含有黑体字标题或黑体字文字的条款),如您有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咨询,或者咨询您的律师和有关专业人士。如需进行业务咨询和投诉,请拨打邮储银行客服热线:95580。
1.小额免密服务,指客户在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进行数字人民币付款码被扫支付时授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一定额度内免除密码、短信动态码以及其他任何信息验证的服务。
2.小额免密额度,指单笔交易金额小于人民币500(含500)元时,无需进行支付密码和短信验证,其他金额交易需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安全认证方式验密。
3.客户自愿开通小额免密服务并享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小额免密服务,服务开通自客户同意并在银行系统中设置成功后生效。
4.客户如需关闭小额免密服务,可在小额免密关闭页面发起关闭申请,服务关闭自客户同意并在银行系统中设置成功后生效。
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权根据客观情况和风险控制需要调整客户的免密交易额度,额度调整将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官方网站(www.psbc.com)公告。变更自公告载明的生效时间开始生效,客户应定期审阅本协议及变更后的内容,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该变更,若客户未采取措施,则视同接受该变更。
6.客户应妥善保管其身份信息、钱包ID、钱包名称、钱包支付密码、手机号及手机。如客户泄露钱包ID、钱包名称、钱包支付密码、手机号或其他个人身份信息,客户应及时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提出挂失申请。任何通过客户钱包发起的支付服务均视为客户本人行为,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客户本人承担。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仅提供数字人民币钱包小额免密支付服务,因商品质量、配送服务等引起的争议均由客户与商户自行协商解决。
8.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用等),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9.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被告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客户在数字人民币钱包小额免密开通页面输入密码即视为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小额免密支付服务协议》,对协议条款的内容及其后果已充分理解,对所有内容均无异议。
11.本协议自客户在小额免密开通页面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小额免密支付服务协议》后立即生效。本协议的生效、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客户声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依法向我方提示了本合同相关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应我方要求对相关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作了说明,我方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